首都推出18条举措助力高技能人才培养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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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推出18条举措助力高技能人才培养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2023-07-19 21:33:00
今日,北京市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首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集中推出18条工作举措,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构建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打造符合新时代首都发展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吴晓军介绍,截至目前,北京全市技能人才总量为340万人,占就业人员的比例为30.4%;高技能人才总量为115万人,占技能人才的比例为33.8%。计划到“十四五”期末,实现首都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1%,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的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在培养方面, 坚持自主培养、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政企社协同、产教训融合。将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纳入国有企业考核评价体系。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探索校企共建企业学院、产业学院或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加强集成电路、医药健康等先进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培养,探索建立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大力培养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发挥职业学校基础作用。加强特色高水平职业学校建设。优化培养载体和资源供给,高标准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
  《实施方案》明确,在使用方面,坚持以用为本、提质增效的工作原则,围绕用好用活人才,着力激发用人单位内生动力。瞄准关键核心领域“卡脖子”难题,支持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制度,通过企业出题发榜、高技能人才技术攻关,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实行“技师+工程师”等团队合作模式;对参与国家和本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给予奖励。发挥国有企业在工资分配上向技能人才倾斜的示范作用,鼓励各类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股权期权激励等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策略。优化稳才留才引才机制,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享受住房、教育、医疗等各方面保障服务。
  《实施方案》提出,在评价方面,坚持机制创新、多元评价的工作原则,围绕企业需求健全评价机制,不拘一格评价选拔人才,着力发挥好评价“指挥棒”作用。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建立“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大力推进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试点;以日常表现、工作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支持对优秀技能人才直接认定或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具备条件的各级各类企业和用人单位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全面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打造一批具有“产业代表性、评价专业性、行业权威性、社会公认性”的技能评价品牌。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推行“赛展演会”结合的办赛模式,定期举办首都“金蓝领”百行百业职业技能大赛,对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实施方案》明确,在激励方面,坚持崇尚技能、营造环境的工作原则,围绕人才需求,强化激励保障,着力破除制约高技能人才发展的瓶颈障碍,推动实现劳动者个人奋斗与新时代首都发展同频共振。健全“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北京大工匠”评选制度,加大高技能人才在首都劳动奖章、北京市劳动模范、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等相关表彰中的评选力度,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参加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评选。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为人民代表大会候选人、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人选等。选拔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到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
  《实施方案》指出,在组织保障方面,从组织领导、资金保障、信息化建设、交流合作、宣传引导等5个方面保障政策落地实施。
(文章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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