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期报告存重大遗漏,凯伦股份及董事长等被江苏证监局合计罚6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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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期报告存重大遗漏,凯伦股份及董事长等被江苏证监局合计罚640万元
2023-12-25 22: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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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伦股份12月25日公告,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70万元罚款;对控股股东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处以17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钱林弟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其中以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身份处100万元罚款,以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身份处以80万元罚款;对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季歆宇,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张勇给予警告,并各处以60万元罚款。

  经查明,公司涉嫌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1年6月至2023年2月,公司及其子公司广西凯伦新村料有限公司以预付款的名义向苏州蓝航建材有限公司、江阴市江海非织造布有限公司、南京旭泰建材有限公司等供应商转出资金,经苏州四海汇商贸有限公司中间方账户,最终流入凯伦控股账户,或由公司代凯伦控股归还借款,导致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35,937.70万元,其中,2021年6月17日,公司发生资金占用1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5%,达到临时报告标准,公司未及时技露,且对后续发生的资金占用均未及时披露。
  公司涉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公司发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31,767.65万元,其中:2021年1-6月发生额10,375.95万元,2021年全年发生额24,875.95万元,2022年1-6月发生额6,891.7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3.62%、8.84%、2.69%,公司未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5号)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四条第四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技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6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截至2023年4月26日,凯伦控股已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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