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渠道再迎调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取消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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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渠道再迎调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取消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
2024-05-09 20:18:00
5月9日,《华夏时报》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金融监管总局”)获悉,该局近日印发《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通知》表示,取消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外部环境变化,各方呼吁进一步深化银行保险合作,丰富保险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消费者多元化保险需求。在此背景下,金融监管总局启动《通知》起草工作,并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对原有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
  具体来看,《通知》取消了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明确商业银行代理互联网保险业务、电话销售保险业务和其他保险业务,各级分支行及网点均不限制合作保险公司数量。同时,保险公司应当确保在合作区域内具备线下服务能力。
  此前,根据原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除互联网保险业务和电话销售保险业务外,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合作。
  此外,《通知》明确了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层级。要求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开展合作,原则上应当由双方法人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确需由一级分支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该一级分支机构应当事先获得其法人机构的书面授权。
  同时,《通知》还要求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佣金率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法人机构产品备案的佣金水平。
  根据《通知》要求,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79号)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废止。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通知》的实施,有利于更好发挥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优势,促进双方长期深度合作,探索转型发展新路径;有利于拓宽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范围,提升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价值和消费者满意度;有利于丰富银行保险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消费者多元化、多层次保障需求,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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